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6-009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为山西焦煤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股东包括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 80%)和山西焦
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 20%)。为持续扩大经营规模,更好
地发挥公司职能,财务公司股东以未分配利润经五次按照原持股比例
增资,目前注册资本金达到 35.5 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始终按照监
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各项业务。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 8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41 层
法定代表人:郝轩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99102982U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5H214010001
注册资本:35.5 亿元人民币
组织结构: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
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
稽核风险部。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财务公司日常
经营行使管理权,经理层下设内部控制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投
融资审查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并管理结算管理部、资金计
划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管理部、新业务部、综合管理
部和票据中心共八个部门。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
票据承兑;
(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九)从事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355,000 100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章程》是财务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财务公司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
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具有完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
团发展战略和监管部门要求,在年初工作计划中明确全年经营指标和
工作要求,对财务公司运营和发展起到指导引领作用。财务公司制定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与公司经营宗旨和发展战略相一致
的目标和原则,明确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起到内部组织结构互
相制衡、职责明确的作用。
财务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适应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并
在日常各项管理中得到深入贯穿和体现。为发展储备优秀专业人才,
按期组织全员内部培训,积极参与人行、监管和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外
部培训,同时结合行业特色和社会责任,大力宣传金融知识,固牢发
展根基,提升全员技能水平,规范员工职业行为。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为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成员单位提供
高质量资金管理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监管部门、国资委和集团等多
重监管下始终坚持将风险可控作为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通过搭建健
全的治理架构、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规范的管理体系进行风险总体控制。
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
纳入统一管理;根据各部门职能、利益和角度不同,建立风险管理三
道防线,实现前中后台的相互约束和监督;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
风险为底线,以各项监管指标、政策为红线,积极统筹企业发展和安
全,基本保持低风险和合规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
(三)内部控制措施
加强内控管理,坚持制度先行,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审计发现
的问题,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保证制度、流程和
信息系统的密切衔接。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监控
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建立
部门、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流程;执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
岗制度,严格定期执行内外部账户核对工作。根据不同部门、岗位职
责,按照“最小授权原则”通过集体决策、制定权责清单、信息系统
权限等开展董事会对总经理、总经理对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职
能部门的逐级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规范用权。
强大的信息系统是公司稳定运行的有力支撑。利用信息系统大大
降低人为操作风险,用户按岗位权限和制度流程执行操作;准确、及
时地监测和计算各项监管指标,保证业务开展不越红线;加强各类数
据治理,为财务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日常运行中,完整保
存所有业务凭证、客户资料、账户信息等,使信息数据具有可追溯性
和安全性。财务公司 N20 信息系统于 2025 年 5 月正式上线,该系统
可为成员单位提供结算、存款、信贷、预算、票据等各类金融服务,
不断推进系统对内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作用。
财务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应急管理制度,有效应对、处置安全和计
算机方面的突发事件,其中包括《票据业务风险事件处置方案》《资
金管理信息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办法》等。对经营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根据事件类型和风险程度,制定处置预案和程序。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包括信息系统应急演练、电票系统危机处置演练和流动性风险应急演
练等,提高风险处置能力,确保应急预案可行性。
(四)监测评价与纠正
财务公司以绩效考核、稽核审计和内控评价作为内控落实效果的
监测手段。为贯彻落实新焦煤发展战略,践行以价值为导向的管理理
念,财务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契约化管理目
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以党建工作、经营业绩、专项工作、安全效
益和超额绩效为考核指标,并设有鼓励措施。稽核审计和内控评价是
利用监督检查的手段,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发现
的问题和存在的缺陷,强化落实整改,逐步夯实管理根基。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措施,能对所有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无任何风险控制盲点,
控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显著。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66,830.99 万元 5,426,394.57 万元
负债总额 4,874,315.83 万元 4,819,531.67 万元
净资产 592,515.16 万元 606,862.90 万元
资产负债率 89.16% 88.82%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7,279.85 万元 23,815.86 万元
净利润 47,545.07 万元 14,347.74 万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监管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底线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各
项业务,风险管理状况总体良好。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
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
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
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从未
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与业务规模相匹配,无不良资产,各项指标均符
合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对应指标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6.52% ≥10.5%
流动性比例 63.18% ≥25%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 53.08% ≤80%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0.00% ≤1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6.01% ≤15%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15.50% ≤30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 51.62% ≤10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1.03% ≤1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62.31% ≤7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0.18% ≤20%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30 亿元,日贷
款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票据池业务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30,845.03
万元,同期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 28,401.70 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存
款比例 52.06%;贷款余额 41,090.00 万元,同期在其他银行贷款余
额 839,724.00 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比例 4.67%,公司在财务
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
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按照《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每半年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
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
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
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
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
,
好,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
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不存在风险问题。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