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监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
情况报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作为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
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 年 4 月 28 日,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
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与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
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
准备。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