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0: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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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
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
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
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
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
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
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
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
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
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
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斌,200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马珊珊,2025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 1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1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5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闫新志,201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过 3 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珊珊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闫新志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合伙人李斌于 2024 年 4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
局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期       类型
                出具警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
                  函  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限公司 IPO 申报审计项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 9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
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
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
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9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和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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