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2025 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
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
金亚科技、周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
旭辉、立信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
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
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
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
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
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
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
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
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
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
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黄飞 2002 年 2007 年 2023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媛 2022 年 2013 年 2018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顺利 2004 年 2004 年 2012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黄飞,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业审计工作,2023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杨媛,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执业会员。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
IPO 等证券类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李顺利,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 年起从事证券业务,曾负责
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IPO 企业审计工作, 2012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2026 年度,公司拟支付财务审计费 80 万元及内控审计费 20 万元,费
用合计 100 万元,与 2025 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的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经充
分核查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状况,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
计机构的职责,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
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
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