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20246-3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20246-3 号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长光电”)《南京波长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波长光电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波长光电《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
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波长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波长光电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波长光电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20246-3 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2 号)核准,公司 2023 年 8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93.00 万股,发行价为 29.3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63,400.00 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1,220,491.6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8,742,908.35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3]44177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5,217,554.61 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 251,257,963.20 元,本年度使用 43,959,591.41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 295,217,554.61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人民币 8,881,294.35 元,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309,000,000.00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758,742,908.35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45,644,059.39 元。差异金额中募集资金累计
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人民币 24,424,555.68 元,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
目结余资金人民币 15,040,328.23 元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结余
资金 25,166,022.65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0.00
元。其他差额为尚未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制定并修订了《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
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大东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上元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方山支行专项账户,
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
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
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
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
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同时抄送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上述三方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四方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南京波长光电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专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京上元支行 户(2024 年注销)
南京波长光电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京上元支行 项目专户(2025 年注销)
南京波长光电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项目专户
南京波长光电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超募资金专户(2024 年注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方山支行 销)
南京波长光电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京上元支行
江苏波长光电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项目专户(2025 年注销)
南京波长光电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京上元支行
合计 —— —— 8,881,294.35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截至 2025 年
户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产品 存放到期日 余额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华泰信益第 25039 号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
中山东路华泰证券大厦证券 666810037007 (中债国债指数)收益 2026-1-15 3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凭证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 华泰聚益第 25231 号
中山东路华泰证券大厦证券 666810037007 2026-1-21 2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黄金现货)收益凭证
营业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 华泰聚益 25042 号(原油
中山东路华泰证券大厦证券 666810037007 2026-2-3 1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期货)收益凭证
营业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 华泰聚益 25261 号(黄金
中山东路华泰证券大厦证券 666810037007 2026-3-3 5,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现货)收益凭证
营业部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1027329100098207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6-3-16 150,000,000.00
户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产品 存放到期日 余额
份有限公司 南京上元支行 2025 年第 321 期 C 款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份有限公司 南京上元支行 2025 年第 451 期 G 款
合计 —— —— —— 309,000,000.00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因经营需要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申请通过开立于招商
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的一般银行账户,开立金额为 1,500,000.00 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该
笔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取保证金 375,000.00 元人民币,手续费 750.00 元人民币。同日,招商银
行客户经理在办理上述业务过程中,因操作错误,将公司开立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的“精
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保证金扣款账户,并扣款 375,000.00 元人民
币,同时收取手续费 750.00 元人民币。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发现该问题立刻要求银行退回
保证金及相关费用。经协调,全额保证金 375,000.00 元及其期间利息 8.33 元和手续费 750.00
元已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2 月 8 日原路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
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及培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未发生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重大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
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9,963,400.00 本年度投入募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改变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度(%)(3)=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总额 金额(2)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分改变)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13,934,100.00 113,934,100.00 26,902,742.84 91,211,379.9 80.06%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项目
是 74,740,900.00 186,332,610.53 17,056,848.57 87,925,806.62 47.19%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8,675,000.00 300,266,710.53 43,959,591.41 179,137,186.52
超募资金投向
是 111,591,710.5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40,180,108.35 440,180,108.35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合计 628,855,108.35 628,855,108.35(注) 173,959,591.41 309,137,186.5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87,925,806.62 元,占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 47.19%,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差异,主要原因为:项目土建工程验收进度晚于预期,导致项目内部装修尚未开始投入;同时,项目实际付款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周期性差异,部分工程款、尾款、质保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金等款项根据募投项目合同约定滞后支付。基于上述原因,预计本募投项目将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拟将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将由 2026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项目的投资总额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无。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无。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无。
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用 5,000.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赎回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309,000,000.00 元,详见本核查意见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已经基本完成,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拟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余的金额及原因 资金 2,514.8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242.5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2,516.6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1,788.1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442.46 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金余额为 31,788.13 万元,其中期末持有的券商及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30,90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88.13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核查意见二、
及去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此处合计数不包含投入“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 111,591,710.53 元。此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已于
元,截至结项之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116,080,368.09 元,投资进度 89.37%,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