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并
按照《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
事会,同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了独立
董事苏锡嘉、董事成蔚、独立董事许多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苏锡嘉担任主任委员。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锡嘉、时任董事钟璟、
时任独立董事陈清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苏锡嘉担任。报告期
内,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预审沟通汇报》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暨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
《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
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
工作报告》《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2025年度审计报
酬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对上海文化广播影
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与上海文
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公司关于上
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锡嘉、董事成蔚、
独立董事许多奇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苏锡嘉担任。报告期内,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苏锡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报告。
在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与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就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
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
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同意将经天健审计的公
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实施
全程监督与专业评估。经核查,该所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及执业准则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通过系统化的审计程序
对公司财务报告实施全面核查,针对重大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并
基于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
具备持续胜任能力,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续聘天健担任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
健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会、董事会、
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
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
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一直认真履行在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百
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时所作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三、总体评价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切实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及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请各位董事审议。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