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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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06          证券简称: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9 名,代表股份 332,742,3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9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名,代表股份 321,948,52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9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7 名,代表股份 10,793,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6015%。
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17,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61,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3%;
反对 12,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7%。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清森、陈俊灵、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所持股份数量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675,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9,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768,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20,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6%;
反对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14,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
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6,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5%;
反对 1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6%;弃权 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736,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9%。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清森、陈俊灵、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绿联和顺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股份数量为 321,906,821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15,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
反对 1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 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808,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易明辉律师、何凌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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