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1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霜女士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9)
。
(七)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 377 人,代表股份 105,914,7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2984%。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
表股份 98,378,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53%。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75 人,
代表股份 7,535,8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31%。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
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76
人 , 代 表 股 份 33,861,225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325,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375 人,代表股份 7,535,8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731%。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一项议案:
议案 1.00《关于选举王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通过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96.1246% 3.8088% 0.0667%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王亮先生简历详见《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杨波、陈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