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碳素: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0: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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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6-007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杨晓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刘永锋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
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 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开展工作,对 2025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未来进行展望,形
成了《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杨晓鹏先生对公司 2025 年公司运营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
汇报,并对 2026 年的工作进行了规划。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 2025 年度
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程规定及为了保障公司安全持续发展,决定 2025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说明如下: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应当现金
分红的条件,暂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对公司利润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股东稳定、
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
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
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
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二、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 118,517,648.97 元。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未
来业务拓展、技术研发、人才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三、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根据各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业
绩情况,各全资子公司为保障未来可持续发展,暂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www.bse.cn)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6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
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0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
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6-000)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平顶
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
告》(公告编号:2026-00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更好发挥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确保董事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
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因本
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均存在关联关系,全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因本
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均存在关联关系,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晓鹏、张梦楠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
网站(www.bse.cn)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22)。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次会议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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