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
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场会议方式召开并表决。
董事会。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公告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海静女士、吕圭源先生、单伟光先生向董事会递交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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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对公司 2025 年年度审
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 年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 2025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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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
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
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总净利润为 54,211,458.52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53,831,468.50
元)。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 5,383,146.85 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 48,448,321.65 元。加上以
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385,922,126.46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 48,000,000.00 元,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86,370,448.11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符合《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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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发表了审核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授权
公司管理层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有效期至 2027 年 5 月 26 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继
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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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和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
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蔡海静、吕圭源、单伟光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进行了评估。经核查,董事
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的第二、五、七、九、十一项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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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6 年
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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