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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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7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6 年 04 月 17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4 月 06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
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11 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3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董事分别为:非独立董事蓝武
军先生、但家平先生、杨伊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蓝武军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长吴文元先生因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蓝武军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第
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495,135.7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519,268,588.39 元 ,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519,268,588.39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004,154,837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10 元(含税),共计 30,041,548.37 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
润转结至下一年度。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
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6CDAA3B0207】
                                     《关于天津红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
构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
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
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
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
关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关联董事林森先生、张 YING 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回避票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屠鹏飞先生、龚涛先生、郑忠良先生及离任独
立董事王生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事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
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
       “七、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绩效与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
价,相关工作严格遵循公司规章制度,考核程序规范。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
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本议案以 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回避票 1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审计委员会出具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
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
网站。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在年度融
资计划内实施。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
定网站。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刘晓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晓纯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纯先生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 2026 年 0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纯,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 04 月生,博士研究生、教
授。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天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行政复议委
员会特聘专家,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应用法分会副会长,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天津市审计局政府法律顾问,
天津市规自局政府法律顾问,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5.4 条及第 3.5.5 条
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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