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312,310,375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207,700 股后的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配方案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3,207,700 股后的 309,102,6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207,700 股,该部分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
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
分配比例,即 18,546,160.50 元=309,102,675 股*0.06 元/股。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 18,546,160.50 元÷312,310,375 股
*10 股=0.593837 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即每股现金分红
为 0.0593837 元。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3837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 5 幢 12 楼
咨询联系人:孔昕
咨询电话:025-83245761
传真电话:025-5277756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