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6-19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者 的 净 利 润 90,561,537.87 元 , 按 2025 年 度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利9,122,893.80元、2025年前三季度股东现金红利6,516,362.41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414,493,870.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6,047,145.6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4,493,870.97元;期末总股本
为651,636,241股。
现金分红总额为9,774,543.62元。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以2025年末公司总
股本651,636,241股为基数,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与2025年已实施的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合
并 计算 , 2025 年度每 10 股 累计派送现金0.25 元(含税 ),累计 现金红利 总额合 计为
(2)2025年度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290,906.03 9,122,893.8 3,258,181.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0,561,537.87 29,546,258.67 38,797,550.0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14,493,870.9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26,047,145.6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8,671,981.0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2,968,448.85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
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同时在保证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
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
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