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授权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分批使用。
(三)资金投向
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
强的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
的相关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六)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的
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将及
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
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
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资信状
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理
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昭伟 李 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