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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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14
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3B0207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关于募集资金
用情况专项报告”
)执行了鉴证工作。
红日药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
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红日药业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红日药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CDAA3B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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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红日药业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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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03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
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25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6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为 725,738,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20 日汇入
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青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律师费、
审计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发行费用共计 4,978,669.1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 211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天津财专办”
)下发的《关于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财驻津监
[2010]84 号)
(以下简称处理决定)
,指出本公司发行费用列支不规范,多计发行费用
正》的规定重新编制了 2009 年度财务报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瑞岳华审
字[2010]第 06267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由原来的 720,759,330.81
元调整为现在的 721,685,152.13 元。2011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已将多计的发行费用
简称“90280 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撤销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西青支行 030208512930009028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河西支行开设 0302060819300533655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33655 户”),
将原 90280 户余额全部转入 33655 户。截至 2013 年 4 月 8 日,33655 户累计收到 90280
户划拨款 169,234,574.17 元。
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1241 号文《关于
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
准,公司该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52,574 股,每股发行
价为 32.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3,859,997.00 元,用于对子公司北京康仁堂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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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南证券”
)签订的承销暨财务顾问协议,公司支付西南证券承销费、财务顾问费
金 107,859,997.00 元 存 入 公 司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佟 楼 支 行
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评估费、登记登报等其他发行费用 2,705,223.23 元。上述募集
资金扣除承销费用、财务顾问费及公司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经证监会以证监许可(证监
许可[2015]229 号)文《关于核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公司该次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92,644 股,每股发行价
为 28.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9,999,972.32 元,用于对子公司天津红日康仁堂
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康仁堂公司”)的投资,建设“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
项目”。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签订的承销暨财务顾问协议,公司
支付西南证券承销费、保荐费 25,400,000.00 元,西南证券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将扣除
承销费、保荐费后募集资金 924,599,972.32 元存入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
北支行 271377584401 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84401 户”
);此外公司累计发生包括法
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及公司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19,946,222.72 元。
根据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对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
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公司对天津康仁堂公司增资 300,000,000.00 元用于“中药产
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建设。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 84401 户划
入资金 300,000,000.00 元至天津康仁堂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根据 2009 年 11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587,772.70 元。
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6,667,323.80 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
资金 24,570,200.50 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347,289.00 元;④ERP 信
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966,600.00 元;⑤丙肝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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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⑥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000,000.00 元;⑦对北京康仁堂药业
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 58,986,100.00 元。
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77,607,629.70 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
资金 42,707,305.46 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0,135,150.97 元;④ERP
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890,620.00 元;⑤丙肝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600,000.00
元;⑥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9,120,000.00 元;⑦对北京康仁堂药业
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 88,910,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1,685,152.13 元,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星支出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元,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47,134,478.20 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6,000,000.00 元;⑥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240,000.00 元;
⑦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 83,910,700.00 元,用于支付新疆力利
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募集资金净额为 721,685,152.13
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
额为 32,190,543.77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2,821,947.83 元,募集资金应有
余额 181,053,748.07 元。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181,386,000.53
元,其中活期存款 81,386,000.53 元,银行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元,与应有余额
差异 332,252.46 元,其中: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未通过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212,366.00 元系银行未达账项,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
一致。
元,用于支付 4 名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款。募集银行账户 16948 户募集资金净额为
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45,160.58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60,320.00 元,募集
资金应有余额 98,839,614.35 元,实有余额 99,984,837.58 元,差异 1,145,223.23 元
系部分与本次募集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通过自有资金支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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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 24,664,697.15 元,其中:①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8,764,594.50
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7,850,102.65 元;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
集资金 630,000.00 元;④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420,000.00 元;⑤
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投入募集资金 5,000,000.00 元,用于支付新疆力利记
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
息 收 入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净 额 为 35,903,027.78 元 , 本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止,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160,221,421.39 元,其中活期存款 30,221,421.39 元,银行定
期存款 130,000,000.00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
星支出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元,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88,813.82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5,154,773.77
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88,813.82 元,实有余额 188,813.82 元。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实际余额一致。以前年度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的与本次募集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转出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1,400.00 万元);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类 新药项 目投入 募集资金 2,473,883.76 元;⑤ ERP 信 息系统 项目投入 募集资 金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40,359,940.03 元,本公司累计使
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646,926,812.35 元 , 33655 户 募 集 资 金 应 有 余 额
与应有余额差异 49,880,113.54 元,主要系:1)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2)2014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以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经
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加其资本公积。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16948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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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89,249.20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 105,344,022.97 元,16948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0.00 元,实有余额 0.00 元。该
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销户。
信息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10,400.00 元;③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42,502,418.40 元,本公司累计使
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651,957,348.44 元 , 33655 户 募 集 资 金 应 有 余 额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13,263,546.0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0,965,742.43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余 额 622,302,168.75 元 , 其 中 活 期 存 款 422,302,168.75 元 ,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
共 4,653,749.60 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2016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已将其他发行费用 4,100,000.00 元从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中转出;2)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 2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
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系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92,400.00 元;③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43,633,183.82 元,本公司累计使
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654,966,054.40 元 , 33655 户 募 集 资 金 应 有 余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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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77,509,093.35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9,431,838.08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余额 349,159,171.05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299,446,250.40 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
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剩余 553,749.60 元发行费未置换;2)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以 3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06,717.00 元;③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44,779,345.46 元,本公司累计使
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658,804,171.97 元 , 33655 户 募 集 资 金 应 有 余 额
其中活期存款 7,780,212.08 元,银行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元。
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主要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
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29,643,287.21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2,784,607.63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余额 122,868,653.39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299,446,250.40 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
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剩余 553,749.60 元发行费未置换;2)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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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以 3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3,360,332.75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为 45,901,989.11 元,
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62,384,504.72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05,202,636.52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33655 户募集资
金实有余额 105,322,522.98 元,其中活期存款 5,322,522.98 元,银行定期存款
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15,714,926.38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4,198,470.78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余额 108,567,590.16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99,446,250.40 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
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剩余 553,749.60 元发行费未置换;2)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 2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
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
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49,139,774.01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 669,149,532.25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01,675,393.89 元,实有余额
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目”投入募集资金 53,249,345.1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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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为 25,456,403.19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89,380,198.05
元,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69,446,250.40 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
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剩余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以 17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
一致。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
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0,631,356.95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98,560,604.99 元,实有余额
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及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治疗
脓毒症 I 类新药项目超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8,535,362.71 元,该部分超额资金已于
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57,605,884.8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
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净额为 26,239,814.85 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746,986,082.85 元,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49,446,250.40 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
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剩余
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 15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
致。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2,073,760.74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00,003,008.78 元,实
有余额 100,122,895.24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
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目”投入募集资金 21,486,521.5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
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后净额为 26,824,634.15 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768,472,604.41 元,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78,298,252.46 元,实有余额 58,852,002.06 元。与
应有余额差异 119,446,250.40 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
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
过自有资金支付,
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
剩余 553,749.60
元发行费未置换;2)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
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3,422,183.23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01,351,431.27 元,实
有余额 101,471,317.73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
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目”投入募集资金 6,473,284.6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
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净额为 27,537,878.87 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774,945,889.04 元,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72,538,212.55 元,实有余额 33,091,962.15 元。与
应有余额差异 139,446,250.40 元,主要系: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应支付的法律
服务费、审计费、验资费、新股登记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共 4,653,749.60 元通
过自有资金支付,
其中 4,1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完成置换,
剩余 553,749.60
元发行费未置换;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经调整后与
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余额一致。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4,937,379.43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02,866,627.47 元,实
有余额 102,986,513.93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
星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目”投入募集资金 97,933.40 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康仁堂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银行账户 84401 户和 66143 户募集资金净额为 919,946,222.7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8,112,686.94 元,投资项目累计使用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 775,043,822.44 元,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173,015,087.22 元。根据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9 月
将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 》, 公 司 将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以及前期未置换的发行费 553,749.60
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 0.00 元,且 66143 户和 84401 户
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2023 年 9 月 27 日销户。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和 33655 户
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6,098,399.06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04,027,647.10 元,实有
余额 104,147,533.56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
支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90280 户和 33655 户募集资金净额为 721,685,152.13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银行账户 90280 和 33655 户累计
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元 56,717,611.27 元,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 673,755,904.09 元,33655 户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04,646,859.31 元,实有余
额 104,766,745.77 元。与应有余额差异 119,886.46 元,系募集项目以前年度的零星支
出 119,886.46 元未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并与国都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由河西支行指定其下属佟楼支行负
责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
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终止协议》,国都证券对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进行持续督导的责任终止;同时,公司
与西南证券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协议》
,西南证券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为规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
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与西南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共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与天津康仁堂公司、西南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河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
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
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
以支付;超过总经理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
大会审批。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
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
净额的 10%,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河西支行
合计 — 48,049,134.50 56,717,611.27 104,766,745.7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
形。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1,926.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新增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414.3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改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 定可使用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
投入金额(2) 状态日期
改变) (2)/(1) 重大变化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791.00 39,888.39 36,890.05 7,730.46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2,510.10 102,515.48 88,038.78 19.7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9,301.10 142,403.87 124,928.83 7,750.22
超募资金投向
否 4,560.00 4,560.00 760.00 16.67 2018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开发抗丙肝新药项目
一附属医院合作开发治疗脓毒症Ⅰ类新 否 4,285.00 4,285.00 4,285.00 100.00 2018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药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624.21 34,406.36 30,485.54 34.75
合计 145,925.31 176,810.23 155,414.37 7,784.9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09年上市取得超募资金45,377.5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决议使用超募资金45,377.52万
元,不存在无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
用超募资金5,898.61万元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并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进行公
告-《公告008-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1年7月1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11年8月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782.15万元购买
新疆力利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21.75%的股权,购买后,公司持有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
司股权比例由42%增加到63.75%,成为其绝对控股股东。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进行公告-《公告026-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购买新疆力利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
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23,680.76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2010年7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60万元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
物研究所合作开发抗丙肝新药。该项目成功完成后将大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进行公告-
《公告024-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开发抗丙肝新药项目的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
日止,该项目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760.00万元。
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916.59万元对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分别增加投资3,749万元和6,286.99万元
、对现有生产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技术改造1,583.60万元以及实施ERP信息化管理297万元。2011年12月6日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中心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追加投资的公告》。上述项目运行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研发实力和管理
水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483.85万元,ERP信息系统已实际使用超
募资金275.93万元。
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开发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若项目成功完成将大大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公司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10年11月19日进行公告-《公告04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
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开发治疗脓毒症Ⅰ类新药项目的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已实际使用超募资
金4,285.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58.78万元。目前,相关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已经置换完成。2)截至2015年3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先期投
入基地建设资金为66,429,807.78元,其中: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税费58,119,600.00元;②支付“中药
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基地建设工程费用8,310,207.78元。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060)。截至2015年1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2015-004)。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76)。截至2015年11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5年11月18日公司对该事项进行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2015-119)。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15年11月26日公司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123)。截至2016年11月2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11月25日公司对此事项进行公告-《天
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2016-094)。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16年12月22日公司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105)。截至2017年8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8月22日公司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2017-044)。
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51)。截至2018年8月1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8年8月16日对该事项
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2018-05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20,00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于2018年8月21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2018-059)。截至2019年8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于2019年8月16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归还的公告》(2019-065)。
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7,00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9-076)。截至2020年8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00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于2020年8月21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
还的公告》(2020-059)。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5,00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0-066)。截至2021年08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于2021年8月20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归还的公告》(2021-049)。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2,0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2021-056)。截至2022年8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2年8月19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2022-035)。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14,0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41)。截至2023年8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00万元归还并转
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3年8月18日对该事项进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2023-040)。
截至2023年9月26日,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结余173,568,836.82元,主要系:1、在项目
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对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实行严格监督、控制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2、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3、项目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土地
款、设计费用等费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