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鹏飞-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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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
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鹏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硕士学历,注
册会计师。1991 年 6 月至 1999 年 8 月,担任杭州煤炭工业学校讲师;1999 年 9
月至今,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2020 年 8 月至今,兼任杭州楚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0 月,兼任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兼任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全
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赵鹏飞        6       6        0         0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赵鹏飞        3       3        0         0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
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本人对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
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 年度,在
本人任期内,组织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
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
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主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其
薪酬情况,并对两名离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条件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
核查,认为 2 名离职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1,425 股限制性股票,且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规定的业绩
考核目标,对首次授予的 25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33,273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一名离职激励对象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条件进
行审核,认为该名离职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240 股限制性股票。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参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注董事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履职情况和基本资料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
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
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充分了
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
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
明会,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
议。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
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该议案后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
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
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
提减值准备事项。
  (四)利润分配的情况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当时的总股本 134,861,949 股剔除回
购证券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
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提名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及聘任程序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 2025 年 5 月
的议案》,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当
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未达成,决定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应考
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533,273 股,合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 594,698 股。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 2025 年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1 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6,240 股限制性股票。
  报告期内的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亦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各项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对相关审议议
案进行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切实维护了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特此报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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