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
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简历情况
本人王大宏,男,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工系;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中卫康桥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2004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2024 年 2
月至今,任庶正康讯(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理、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此外,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经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担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成员。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均于会前审阅会议材料,全面掌握议题背景及议案表决所需的全部信息、数
据与资料,提出明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客观建议,并独立审慎行
使表决权。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本年度 是否连续
以通讯方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出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事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次数
数
次数 议
王大宏 14 6 8 0 0 否 4
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所涉全部议案均表决同意,不存在反对或弃权
情形。该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约
定;各类重大经营决策及重要事项均已履行必要审批流程,合法有效。
(二)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本人在 2025 年开展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届次 审核事项 发表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1、审议《关于 2025 年度与中 同意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
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的议
案》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1、审议《关于授权金达威医 同意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许可
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及相关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自身应
尽的职责。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王大宏 战略委员会 2 2
提名委员会 4 4
共同对公司上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公司 2025 年度管理层激励方
案进行审议,确保管理层的激励方案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有效激发管
理层及核心团队的工作动力。
上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本年度经营发展规划、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讨论。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时,与其他委
员共同完成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工作情况的评估。
(四)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真
实。
(六)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 年 8 月 1
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分别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东沟通交流的机会,接受中小股东的咨询,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 现场工作情况
职与实地考察,认真研读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审慎研判事项合规性与合理
性;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渠道持续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
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密切跟踪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重大项目推进及风险管
控情况,及时关注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各类舆情信息,全面掌握公司重大
事项进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工作时间不
低于 15 天,履职内容涵盖出席会议、审议材料、沟通调研、专业咨询及其他相
关工作。
(八)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规范,统
筹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团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面、高效的支撑服
务。公司持续健全信息报送与沟通机制,主动、及时、完整地提供各类经营管理、
财务运作及重大事项相关资料,确保本人能够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同
时,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调研、专项问询等履职活动,搭建了顺畅高效的
内部沟通渠道,切实保障本人充分行使知情权、质询权及监督权,为本人独立、
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未出现任何限制或阻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
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 2025 年度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
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就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慎判断。本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必要事项,相关预计公平合理,有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过程
中均已回避表决。
关于授权金达威医疗许可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查了关联方
的基本情况,并对相关交易合同进行了仔细审阅。本人认为,此事项有利于公司
品牌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创造更高品牌价值,
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过程中均
已回避表决。
(二)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
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
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运行质量,对内部制度建设、经营管理执
行、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决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跟踪与审慎核查。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各项职权,始终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
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在公司 2025 年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查,确保定期报告依法依规、按时高质量披露。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信、勤勉、审慎的履职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董事会各项审议
事项进行独立判断、深入分析与审慎表决,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与此同时,
本人持续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及股东会相关会议,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为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出建设性意见,持续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助力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联系方式:shuzheng@vip.sina.com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