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周亚力)
作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
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出谋划策,
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于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亚力先生,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
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浙江国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香港何铁文会计师行审计员,浙江工商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广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5年11月18日起担任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
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获取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6次,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
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对各议案均表示同意,
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股东会次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
,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
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
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督促公司积极回应中小股东的关切,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
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本人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业务
发展、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事项,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
计献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
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
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
扰或阻碍。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需要董事会审议及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其他日常
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市场一般规则,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形,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
司2025年度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
为公司2025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
关公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
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
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经核查,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实
际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
了发放。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关注监管新规、行业政策及市场
环境动向,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推动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
司高质量发展。
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
策能力,忠实、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而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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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周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