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郜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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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钢股份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郜   学
事期间,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以专
业视角履行职责。因工作原因,本人已于2025年2月辞去新
钢股份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郜学,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
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历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
院工程师,副处长,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总设
计师,处长,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现
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副院长。曾牵头和参与国家和各省市
钢铁行业重大政策制定,熟悉冶金行业产业政策、工艺流程、
绿色发展,在钢铁企业冶炼技术、绿色发展方面具有丰富经
验。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
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及亲属均不持
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
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本人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格遵循规范程序,期间公司未审议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未审议相关事项。
     (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
况。
     (四)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因工作原因,已于2025年2月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相关委员会职务。2025年度任职期间,在公司的
全力支持与配合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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