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
事楼佩煌先生、蔡建先生、刘昕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楼佩煌先生、蔡建先生、刘昕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