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
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
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2024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 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逸,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正虹科技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 3 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奇庆,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正虹科技提供审
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正虹科技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 3 年复核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和项目合伙人张逸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奇庆最近 3 年未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张逸、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奇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
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
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
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同意聘请中审众
环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
行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进展、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
所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
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