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0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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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81        证券简称:黄山谷捷        公告编号:2026-014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02.9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7,548.16 万元,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27,548.16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下,为切实增强股
东回报,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00 万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
利润结转下次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000,000.00     56,000,000.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3,310,705.34     21,147,767.26    18,400,337.36
 营业收入(元)      848,051,451.45   724,632,950.17   758,986,418.1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275,481,615.68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                       84,000,00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4,000,000.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                62,858,809.9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净利润比例为 50.88%。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为 8,400 万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77.72%,高于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过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状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在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
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议》;
议》。
  特此公告。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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