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19,897,935.0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16,896,337.57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
公司 2025 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口径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2,479,035,835.31 元,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42,316,329.1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2,342,316,329.13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0 股。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9,946,899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派发现金
股利共计 64,973,449.50 元。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因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4,973,449.50 129,946,899.00 265,197,34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24,340,372.53 98,754,793.5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研发投入(元) 118,389,362.42 132,051,132.76 253,025,564.84
营业收入(元) 1,165,000,864.15 1,431,876,597.94 1,577,395,401.0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783,212,862.53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是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
为 正 值 , 公 司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预 计 )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及 回 购 注 销 总 额 为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