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729,978.9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以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3,342,361.21 元,减去 2025 年公司
派发现金股利 10,349,509.35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 234,128,331.65 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32,166,440.00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390,409,640.5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32,166,440.00 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关于
现金分红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基 数 , 每 10 股 派发现金 0.80 元( 含税),本次 实际用于 分配的 利润 共 计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
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情形时,公司将依照变
动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方案。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922,324.00 10,349,509.35 4,776,695.1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1,048,528.46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是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1,048,528.46 元,占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9.11%。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3.08%,低于 30%,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的液态产品包装装备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近年来,国际形势复
杂多变,地缘冲突持续,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加剧,市
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应对市场变化及不确
定因素带来的挑战。
当前公司正处于稳健提升的关键发展阶段,产品创新与产能升级改造仍需要
持续投入。公司将本期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周转、研发创新投入、市场开拓布局、厂房改扩建项目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需
求,旨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持续增强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优势,为
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为投资
者提供网络投票的便利条件。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
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对外邮箱、互动易平台、现场及线上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进行沟通交流。在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行
使表决权。
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2025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
下一年度,将主要投向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市场开拓及厂房改扩建项目等领域,
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巩固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整体价值,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
划,能够匹配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