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
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
同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及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组成员信息、诚
信记录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并于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
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
付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现场沟通,就
审计总体策略、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
评估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交流。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