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向德伟、李希元、刘恒、叶旺春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秉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原则,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履行义
务。2025 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结合专业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管
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切实发挥独立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保障公司运营规范、决策公平公正。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向德伟:196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4 年毕业于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获会计专业学士学位,1987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获会计专业硕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
院,获会计专业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湖南华菱津杉产业投资公司董事长、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
湖北高投产控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
李希元:1961 年出生,博士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计算数学专业学士学位,1996 年毕业
于同济大学,获结构工程专业博士学位,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
司、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专职外部董事,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佛山电器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3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恒:196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经济学
博士学位。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东莞发
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旺春:1978 年出生,法学博士研究生,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1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获法学博士学位,2016 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出站。曾先后
担任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深圳市福田区人
民检察院检察官、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现任北京大成(深圳)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 年 1 月-2025 年 6 月,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性的
要求,并按监管规则完成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独立性未受任何不利因素影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司保持顺畅沟通,认真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建议,
就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
应参加董 实际参加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 董事会会 加董事会会 董事会会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事会会议 数
向德伟 15 15 1 14 0 否 3
李希元 15 15 1 14 0 否 3
刘 恒 9 9 0 9 0 否 2
叶旺春 6 6 1 5 0 否 1
战略与预算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合规管理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均出席了
各次会议。
席了相关会议。
(二)报告期内,对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情
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
议,也未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
情况
会前,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公司情况,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
策和经营管理,围绕发展战略规划、财务审计、风险防控、经营
策略、项目投资、高管年度考评等事项提供专业指导,对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
用。会上,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
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针对审计、投资、风险防控、公司未来发展、
资本运作事项、激励事项等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
积极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日常通过面谈、电
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常态化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立足专业视角提出
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独立董事 2025 年现场工作时间均达到
(五)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
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在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计划、重大财务问题等进行沟
通。在整个年报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
排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有效进行监督与核查。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与建议。
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运作情况。
深化对公司治理、内幕交易防控、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理解,持续提升专业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
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独立、审慎审核,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
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卢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
任卢通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真对被提
名人和被聘任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前述人员的任职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时,独立董事对
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则,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勤
勉、有效地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职责。
未来,独立董事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独立董事作用,提示风险、独立判断、
审慎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的连续性、高效性、安全性、稳定性。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
公正客观地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更加规范、
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向德伟、李希元、刘恒、叶旺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