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20:21: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新
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工
作,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关于2025年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2025年管理建议书等。
在中兴华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
配合,现将中兴华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评价如下:
  一、中兴华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吸收
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
    。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5 年收入总额(未
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2 家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
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
次、纪律处分 6 人次。
  项目负责合伙人张震、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振、张晓磊、主要项目
组成员郑金龙、李诗楠,最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审计基本情况
  在进行审计之前,中兴华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按照有关收费
标准规定,确定了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含税),不存
在中兴华或有收费项目。
  根据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协商,中兴华派出的审计组制定了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计划时间安排:
司、母公司进行了现场年度审计工作;
  (1)2026年3月2日-4月17日,为编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2026年3月4日-4月17日,为编制、审计复核、定稿、出具
财务决算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等,为圆满完成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组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中兴华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要求中兴华在约定时限内提交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
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报告定稿前再次对公司2025年度的会
计报表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有关提
留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5
年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中兴华审计组通过辛勤的审计工作,克服困难完成了所有审计程
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关于对中兴华审计遵守职业道德基本情况的评价
 (一)独立性评价:
 中兴华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任何形式的经济
利益,中兴华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
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中兴华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
计项目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
中兴华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和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
持独立性的要求。
 (二)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中兴华此次审计派出的审计组成员共8人,其具有承办本次审计
业务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
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四、审计计划、程序及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提出改进意见的评价
 (一)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组通过了解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制定了
具体的审计工作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
备。
 (二)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组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
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了实施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
测试程序。为测试内部控制有效运用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三)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审计组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
审计证据。中兴华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
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结论。
  (四)出具的管理建议书的评价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公司经营管理
提出了管理建议,公司对其提出的管理建议已经采纳,并对其在经营
管理工作中不断落实整改、完善和提高。
  五、关于是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从聘任中兴华执行本年度公司审计业务完毕,中兴华在此期间勤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维护了股东的权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
中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双方保持了良好
的合作关系。根据中兴华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在公司
持续经营及国家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建议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统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