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与经营理念、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质量管理、
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内部审计;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筹资及资金管理、信息披露、
关联交易控制、对外担保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
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
股东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及权利。2025年,公司按照规定召开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5次会议,审议了24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不存在违反《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公开、公平、公
正。公司董事会设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
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动态,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从根本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
均能认真尽职地开展相关工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审核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等事项,对公司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重
大事项、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围绕长期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忠实
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公司各项决议
的实施,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合理设置内部机构,使公司各
方面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防范了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
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
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等。战略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通过认真研究,向公司董事会提
出经营发展的建议,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加强了决策科学性,
增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面对医药医疗行业的格局变化和发展趋势,公司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
设总要求,坚持以“传承发展中华医药,解决人类健康难题”为愿景,以研发精
药、生产良药为己任,以营销为引领,通过自主创新与对外合作创新双轮驱动,
快速推进研发工艺创新,丰富业务和产品管线,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政策,持续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
依托“数字化+人才+科技+创新”模式,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先进信息技术
与研产销业务深度融合,构建大数据运营能力,通过数据资产的运营来推动企业
管理变革,创新营销模式和协同机制,促进各业态之间相互赋能协同,以全产业
链创新为“切入点”,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本公司大健康产业可持续发
展,加速推动从优秀的中药产品制造商向卓越的大健康产业服务提供商转型。
度的制定与更新;深入开展制度宣贯培训,强化全员合规意识。依据中层管理人
员选任及管理制度,规范完成干部选任程序及报批报备,确保人事任免流程合法
合规。绩效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年度关键任务分解,实现领导班子绩效指标全覆
盖,并将团队管理、应收账款回款、安全管理及亏损企业治理纳入公共考核,确
保经营目标有效承接。
秉承“传承发展中华医药,解决人类健康难题”为企业愿景,以降低病患者
的病死率为企业追求,致力于药品研发、医师培养、健康知识普及,打造全民健
康事业以及提升全民生活品质。恪守“精益生产、恪守规范、严格把控、彰显品
质”的质量理念,要求员工严格遵守流程和工艺要求,严格管控质量,追求“好
人品、好产品”的工作目标,本着对工作、对企业和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彰显产
品和服务的品质。
公司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思
想引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的文件要求,始终坚持人民
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着重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能力。夯实安全文化体系建设,以
文化促提升,保障公司安全发展、稳定发展,永续发展。公司继续实施01467管理
模式和EHS内审工作,持续地改进公司的责任制体系、制度体系、机制的有效落地
以及双控体系的良好实施,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将事故治理在隐患之前,将隐患控制在风险之前,力争从根源上遏制生产安全事
故的发生。最终在决策层的领导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2025年公司安全
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红日药业以“国企责任、国企担当”为己任,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全
国先后建设湖北辰美、重庆秀山、河南宜阳、甘肃渭源建立产业扶贫基地,助力
当地脱贫并在乡村振兴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企业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
红日药业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助弱势群体、支持教育事业、支持
农村开发、赈灾扶贫都是公司关注的方向,公司成立至今,捐赠金额超过17,216万
元。
红日药业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以党的建设引领企业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创建“聚力赴新程,实干卫健康”特色党建品牌,融合医药行业特质、企业发展
特色与党建实践本色,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互融共进,切实将党
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治理优势、发展优势,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
有力支撑。加强人才体系建设,发挥工会职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投资于物和
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在国有企业的指导下,红日药业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进一
步深化党建与业务的融合,确保企业在国家战略指引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展望未来,红日药业将以国有企业的崭新身份,继续秉持初心,肩负起更大
的社会责任。坚持“务实创新、行稳致远”,不断向着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的目标迈进,为人类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司以整体发展战略为指引,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制定了以风险为
导向、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销售管控措施。2025 年,制度梳理新建 26 项、修订
认证。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石,构建全面采购管理体系。同时以制度落实为抓手,
提升效率、降低成本、防控风险。2025年聚焦创新、融合、拓展、挖潜,优化采
购管理,推动业务健康发展。公司合理设置从前端采购至最终付款的业务机构和
岗位,加强对供应商管理、需求计划、采购计划、招标过程、合同订立、到货验
收、退货和付款等环节的控制,建立和完善采购各环节的控制程序,优化采购流
程,做到PDCA管控。采购过程控制方面,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采购部门依据
业务部门的需求计划,结合价格预警机制,确定适宜的采购时机,制定采购计划。
在执行采购过程中为保证物料品质,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建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机制,通过招标、多方比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经过评审、考察、审批等程序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入库付款方面,完善验收入库与采购付款环节的管理,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验
收制度以及付款授权审批制度,做到了采购部门、验收部门、付款部门相互独立,
相互监督,明确审批授权级别,分散采购验收经营风险的目的。
供应商管理方面,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优化合
格供应商名录,量化供应商评价标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评打分,形成供应商
优胜劣汰的竞争与约束机制。
合规管理方面,对制度执行进行巡查抽检,设置半年度专项检查,年度穿行
检查管理机制,确保采购业务以合规为前提下有序开展落实。
和新建的方式,构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一级制度,交易、租赁、报废办法
为二级制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以流程落地为抓手,保障资产安全、提升
使用效率、防范运营风险。
资产日常管控与盘点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登记、
维保、折旧、核算等全流程规范,每年开展2次全级次资产盘点,由三大归口部门
牵头、财务部配合,确保账实相符。对资产盘盈、盘亏实行分类处置,盘盈及时
入账更新台账;盘亏严格履行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专项调查程序,对过失责任
人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实现风险闭环管控。
闲置资产调拨复用机制方面,公司建立先内部复用、后外部采购的刚性管理
要求,各部门、子公司新增资产采购前须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开展闲置资产排查,
可复用资产优先内部调拨,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节约成本。
资产租赁、交易与报废权限管理方面,公司严格落实分级授权、逐级审批管
理要求,按资产类别、金额标准明确审批权限,确保重大资产事项决策合规、程
序严谨。
监督与合规管理方面,公司将资产管理纳入内控常态化监督,通过制度执行
检查、资产专项核查等方式,及时排查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确保资产管理全过
程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切实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与整体利益。
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药品注册管理办
法》《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
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全面落实持有人相关主体责任,确保质量管理
体系持续合规;加强产品源头管理,对原、辅、包企业进行延伸检查和管理,确
保产品全产业链质量持续稳定;充分将风险管理落实到药品研发与上市后管理,
对药品的全生命周期进行风险管理,实现预防性体系管理;全面推进药物警戒建
设,有效地识别、评估、控制药物风险,提升药物警戒管理水平,降低患者用药
风险,确保用药安全。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完善。独立的质量控制中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责任
部门,负责人专岗专职,且企业负责人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承担质量主体责任,
并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各中心/部门责权匹配,保证质量“一票否决”权落实到
位不受干扰。
强化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以CNAS为基础,通过检验能力测评、实验室对标
等方式,持续提升实验室技术能力及合规管理;通过色谱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利
用仪器统一控制、审计追踪分级管理、数据自动备份等功能,确保实验室电子数
据的可靠、完整安全,满足数据完整性管理要求;强化检验管理、样品管理、留
样管理、标准管理、稳定性管理、耗材管理等,实现从样品接收到检验报告出具
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进一步提升效率;
优化新品转移工作流程,从人员能力到检验仪器配置,确保与产品特性和生产规
模相适应,满足新品量产和在研品种转化工作的需求,同时按照“打造产品、创
新模式、升级管理”的理念,梳理各项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效率。
持续完善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践行“无限近零风险”管理模式,按照正常、
异常、应急状态将风险细化为三类,并按照PDCA循环设计风险管理流程,通过风
险等级评定建模、风险管理手册及风险库的健全维护,不断规避和降低公司发展
过程中的战略、决策、运营、财务和质量等风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医药
行业升级的大趋势下,实现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业务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制定《研究院研发类项目管
理办法》《专利申请及奖励办法》《研发新品交接管理程序》等制度及全流程质
量管理体系,夯实制度基础;上线药物研发项目管理系统(SMART PHARM)实现从
立项、过程管理到成果移交的全生命周期线上闭环管控,并利用智能物联平台对
仪器设备及耗材实施可视化、智能化管理,有效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与成本管控水
平;同时,强化项目前期技术与市场调研论证,确保研发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多措并举保障研发项目按计划实施,降低研发风险,提升研发质量与成果转化成
功率。
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
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概算管理、招标与采购管理、合同管理、需求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管理、工程验收以及竣工决算等全过程进行
管控,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立项严格按照权限审批,不得越权。建设项目批准后,严格按照公
司招投标制度进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流程管控,择优选择
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全面加强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调查,加强供应商股权等关联关
系、投标IP地址审查,有效防范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并对招标后的
价格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合理低价中标;投资发展中心工程项目部配备工程技
术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通过规范地流程管控保证施工质量、进度
和安全,加强施工合同有效执行;对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成本
费用等方面严格控制;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与签证逐级审批制度;在施工过程
中,强化项目安全施工巡检监督工作,管控工程风险,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
工的管理措施,加强巡视和抽查力度,保持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公司严格
履行工程验收制度与程序,按照合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不具备验收能
力的分部分项工程,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按照权
限逐级审核、审批,确保工程项目达到立项标准,最终能够使企业取得预期效益。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
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
确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
照招股说明书和变更计划实施项目,遵守承诺,严格管理,注重使用效益。公司
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三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筹资管理,公司按照年度战略发展方向,聚焦主业发展,制定筹资计划,按
照《融资及担保和借款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充分考虑融资渠道、融资规模、融
资成本、风险控制、实施可行性及自身财务状况等因素,合理决策融资事项,最
大限度地控制融资风险。确保融资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融资
预算要求,并开展融资事项实施前评估。严格融资程序、控制融资成本、防范融
资风险、优化债务结构,保障公司业务安全发展。
资金管理,为提高资金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益,规范资金业务开展,防范资
金风险,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整套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
全、高效运作,涵盖了资金业务审批及执行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账户管理、资
金集中管理、资金预算及计划管理、资金支付结算管理、内部借款管理、融资管
理、票据及电子债权凭证管理、印章及证书管理、资金信息化系统管理、资金档
案管理、监督检查及考核等内容。公司对各级子公司资金实行统筹管理,由财务
部统一确定资金管理范围、方式以及要求,统一规划资金信息化建设体系。加强
资金优化配置,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以产融结合为依托,确保
各公司间实现最大化程度的业务协同。资金的存放、流动及整个资金链的运转必
须安全可靠。资金业务的开展必须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按照公司相
关制度规定执行。通过一系列管控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财务
部在受理被担保人的申请后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对向其提供担保的
风险进行评估,在形成书面报告后(连同担保申请书及附件的复印件)送交董事
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财务部的书面报告及担保申请相关资料后应当进行合规性
复核。复核通过后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
程序。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
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迄今为止,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须遵循的原则、关联方和关联
交易事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权限、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程序及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
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可以使中、小股东充分了解关联交
易的真实内容,从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关联交易中免受损害。公司2025年
未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上述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以各种形式
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相关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体系,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
财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公司资金预算、财务核算、财务管理、
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规范,有效实施财务管控。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明确核算、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的标准规范、建立重大事项备案制,保证了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为了规范财务报告信
息披露、保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
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告作为核心信息的披露标准、披露流程及披露
责任,衔接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工作环节,建立财务信息从编制到披露的全
链条管控机制,确保财务报告相关信息按照监管要求合规披露,切实保证财务报
告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与及时性。
近年来定期报告均及时披露,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未发生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情形。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公司管理工具,涵盖了公司从战略规划到经营
计划以及日常运营各个层面的管理,为了有效的达成战略目标,公司制定了《全
面预算管理制度》,以公司战略为导向,经营计划为基础,全面预算为抓手的管
控体系,公司建立了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坚持“全员、全面、全过程”
的管理理念,各公司、各部门、各责任中心预算主体积极参与,涵盖投资、融资、
运营等全面经济活动,将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强内部沟通
协调机制,保证内部各预算主体目标相互支持,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通过对市
场环境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
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预算管理流程和方法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并最终实现公司价
值的最大化。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和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
任和义务主动向董事会秘书提供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董事会秘书在参加涉及信
息披露的有关会议中,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了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
权。
之前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经营运作中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未发生
补充公告的情形,亦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投资者关
系活动,着力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投资者可以通过参加股东
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活动或者通过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易”
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现状等情况,公
司也可向投资者传递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
系。同时持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内审监察部(纪检工作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审
计,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审监察部通过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业务,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
执行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价,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完善。内审
监察部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对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内部控
制缺陷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汇报,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并督促相
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落实与整改。报告期内,内审监察部(纪检工作部、违
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公室)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
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2.5% 2.5%(含)—5% ≥5%
资产总额 <0.5% 0.5%(含)—1%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对外已公布/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
②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③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效;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
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
③对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
性控制;
④期末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业务在全国范围内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影响无法消除,公司业务中断或
破产;
②导致三位(包括)以上员工或公民死亡;
③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在1,000万元以上。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业务在个别省份造成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需要公司通过长时间的努力消
除;
②导致员工或公民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
③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在500万元(含)以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监管机构责令停业整顿、追究责任;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补救措施;
④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内部控制评价中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因控制缺陷,致企业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事故;
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吴文元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