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6-00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主要选择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股票
型基金和部分现存高收益私募产品。
●投资金额:未来 12 个月用于委托理财按成本计算的初始投资金额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上述金额均包含已有的投资理财金额和未来 12 个月的新增
金额;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得超过预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公司投资理财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
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未来12个月用于委托理财按成本计算的初始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上述金额均包含已有的投资理财金额和未来12个月的新增金额。上述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
过预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各控股下属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固定收益类或类固定收益产品,以及银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保险基
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高安全级别净值型投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公司计划继续持有以下私募证券产品,合计金额不超过3.0005亿元,在有效
期内滚动使用。
(1)根据公司与幻方量化签订的《幻方500指数增强欣享18号私募基金基金
合同》,该产品的基金存续期限为15年。具体情况如下表: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收益率 额(万元)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 私募证券投 幻方 500 指数增强 预计不超过 2 不适用 不适用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资基金 欣享 18 号私募证 亿元
合伙) 券投资基金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率 (如有) 联交易
收益
(2)根据公司与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泰海通私
客尊享FOF763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该产品的基金存续期限为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收益率 额(万元)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 资管计划 国泰海通私客 预计不超过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尊享 FOF7635 号 1.0005 亿元
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率 (如有) 联交易
收益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下,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的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会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宏观
经济增长可为投资市场带来更多机会与更高回报,衰退则可能导致市场下跌,影
响收益;货币政策方面,低利率环境通常会推动资产价格上涨,高利率可能抑制
投资活动;财政政策的调整也会通过影响整体经济环境作用于投资市场,不排除
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确定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14,940.71 505,545.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855.78 347,069.31
货币资金 230,600.64 98,516.81
项目 2025 年度 2025 年前三季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06.49 10,078.01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布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状况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兼顾产品赎回灵活性,计
划配置中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此举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还有
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申
请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投资
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货
币资金的比例为 86.73%。2025 年 1 月—12 月公司现金管理实际到期累计收益为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
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
品予以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
财通过“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若
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该类委托理财将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
目;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持有意图超过一年的部分,列示于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相关收益列示于“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