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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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继续购买自 2026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7 年 06 月 30 日期间的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责任保险方案主要内容
  经向多家保险公司咨询,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向保险公司购买责任保险:
  (一)投保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包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
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2026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7 年 06 月 30 日
  (六)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履职过程中因不当行为(事实上或涉嫌发生的
作为或不作为之遗漏、疏忽、过失;错误陈述、误导性陈述等披露相关过失;违
反职责及受托人义务等)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法律费用,包括
因证券诉讼产生的证券赔偿责任和法律费用。
  二、购买责任保险的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
准。
  三、授权事项
  股东会批准购买责任保险的,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
权总裁及财务总监,根据股东会决议办理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保险合同内容、签署保险合同和相
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投保的相关事宜),并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按照同
样的方案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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