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6-02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其主要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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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司(含 A、B
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事
华仪电
年 度 、 2019 年 度 年 报 审 计 机 务所需在5%的范
气、东
投资 2024 年 3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围内与华仪电气
海证
者 月6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承担连带责任,
券、天
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天健事务所已按
健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期履行判决)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
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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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大为,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颖鹏,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文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90万元,与上年持平。审计收费定价
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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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
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等确定天健事务所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出具了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该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
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
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6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
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其具体报酬。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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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