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宁先生、黎毅女士、王金根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宁先生、黎毅女士、王金根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
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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