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
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 2025 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5 年度,中兴华收入总额
(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上市
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 2024 年
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
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诚信状况,能够满
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兴华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期满后可以续聘。2025 年度中兴华对公司审计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58.30 万
元(含税)。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风险事项、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关注的重大事项、
后续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计前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初审后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
论及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清晰、及时。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