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 2025 年在任独立董事邵军女士、郭超先生、杨峰先生及换届后新任独立董
事何亚南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邵军女士、郭超先生、杨峰先生以及何亚南女士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