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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
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 21 号公司 A301 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祯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29人,代表股份总
数为125,670,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7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13,587,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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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4人,代表股份数为12,083,01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4111%。
公司董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
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5,479,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6%;反对11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弃权7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91,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1%;反对1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9%;弃权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5,479,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6%;反对11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弃权7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91,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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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1%;反对1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9%;弃权7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5,453,1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7%;反对13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弃权8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65,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75%;反对1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9%;弃权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6%。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5,449,1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13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弃权8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61,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44%;反对13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0%;弃权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6%。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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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5,476,8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5%;反对11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8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88,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36%;反对1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7%;弃权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6%。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5,455,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4%;反对13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8%;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8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8%;反对13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0%;弃权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2%。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王福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
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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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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