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
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9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小股东共75,679,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7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281,964,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344%。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9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3,794,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38%。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544,354股,反对99,200股,弃权115,6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5%。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580,124股,反对99,200股,弃权115,6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465,051股,反对99,200股,弃权115,600股。
表决结果:同意425,538,254股,反对97,800股,弃权123,1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574,024股,反对97,800股,弃权123,1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458,951股,反对97,800股,弃权123,100股。
表决结果:同意425,552,954股,反对100,200股,弃权106,0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588,724股,反对100,200股,弃权106,0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473,651股,反对100,200股,弃权106,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425,549,154股,反对101,400股,弃权108,6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584,924股,反对101,400股,弃权108,6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469,851股,反对101,400股,弃权108,600股。
。
关联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林军平先生、
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470,324股,反对134,200股,弃权190,4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470,324股,反对134,200股,弃权190,4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355,251股,反对134,200股,弃权190,400股。
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788,918股,反对2,877,336股,弃权4,092,900股,同意股份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29%。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
下:同意136,824,688股,反对2,877,336股,弃权4,092,9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
果如下:同意68,709,615股,反对2,877,336股,弃权4,092,900股。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内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24,817,654股,反对763,100股,弃权178,4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9%。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2,853,424股,反对763,100股,弃权178,4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4,738,351股,反对763,100股,弃权178,400股。
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821,654股,反对765,100股,弃权172,4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2,857,424股,反对765,100股,弃权172,4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4,742,351股,反对765,100股,弃权172,400股。
表决结果:同意425,416,854股,反对134,200股,弃权208,100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452,624股,反对134,200股,弃权208,1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5,337,551股,反对134,200股,弃权208,1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征律师、占菲菲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