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20:05: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2025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84 名激励对象本年度满足 100%解
除限售条件,且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4
人,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59.3782 万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5 人,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4,678.1347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35%,行权价格为2.06 元/
份。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
于1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 名原激励对象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而离职,
公司将对前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前述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 1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2 名原激励对象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对前述人员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 万股,注销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7 万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兆新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