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2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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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3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通快递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
理办法》和《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如下: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9)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等
公告,并于 2026 年 4 月 8 日通过内部 OA 办公系统发布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
通过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资综合中心反映。截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示
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人资综合中心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及下
属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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