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6-010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6 元(含税),中船(邯
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00,699,367.15 元。公司 2025 年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0 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103,764,705.9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 30.031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
金额合计 103,764,705.9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3,764,705.94 91,588,235.35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5,520,085.37 307,325,984.17 不适用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26,423,034.7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否
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 3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59.85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
是
额是否在 3 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
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
否
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 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以公
司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即 2024 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