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建海)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
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出席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充分发挥
专业优势,就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就重
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建海,男,1969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民建会员,
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上海市金山水泥
二厂财务主管;上海申能新动力储能研发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财
务主管;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上晟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所长。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所长,上海浦东新区绿碳碳中
和研究所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300855)独立董事,上海天擎天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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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自查报告,
确认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其他董事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努力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
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总计召开 8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出席。
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及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等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及时提交
董事会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席并就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关联交易合规性、对外担保及对关联
方担保等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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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及时获取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与管理层共同探讨
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
制度规定,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与我保持了密切的工作沟通。公司
通过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我
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所有需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
项,公司均能做到及时通报并提供详尽资料,全力支持我履职尽
责。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中国证监会及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
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
理结构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精准把握最新监管政
策与监管导向,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
切实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有
效监督,切实保障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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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报告期间,本人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外服公司减资完成
后调整其交割库业务担保方式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6 年度为
关联方交割库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并
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了相关事项的专项汇报。经审查,
上述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未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司承诺于 2025 年
产存在的同业竞争。
第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按期完成对
外服公司的单方面减资,有效消除了与金港资产的同业竞争。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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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监督与审核。经核查,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未发现重大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人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能力、投资者保护措施、独立性及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查,
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经审核,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机制健全,独立性较强,诚信记录良好,能够胜任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要求。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报告期,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据公
司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结果
进行了审核。经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严格
遵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治理规范
要求。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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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
《关于 2026 年度为关联方交割库业务
度及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了解,
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专项汇报。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
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未发现违规担保行为,亦未发现公司大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作出了
积极贡献。
持续勤勉履职,依托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加
积极有效的意见与建议,助力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切实保障公司
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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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金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