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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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
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
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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