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0929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 3-4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0929 号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市
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直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签发了德皓审字
[2026]0000134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的规定,就方直科技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方直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方直
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方直科
技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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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皓核字[2026]00000929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方直科技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万锞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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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 2025年期初占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占
资金占用方名称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资金占用 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无 非经营性占用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非经营性占用
及其附属企
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前控股股东 无 非经营性占用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
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其他关联方 无 非经营性占用
及其附属企
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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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其他关联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 2025年期初往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往
资金往来方名称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往来形成原因 性往来、非经营
资金往来 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深圳市木愚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00.00 7.83 7.83 8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深圳市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0.31 0.31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47.50 190.00 142.50 95.00 货款 经营性往来
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预付款项 511.76 67.53 579.29 货款 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本公司的董监高在其他企
徐州金太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0.84 -0.84 货款 经营性往来
属企业 业担任董监高的企业
总计 1,360.10 264.83 729.62 895.31
说明: 因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完成对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购,该公司收购前属于其他关联方,故本期将其经营性往来纳入子公司往来范围进行披露,上期该类往来列示于其他关联方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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