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组成人员在报告年度有所调整。
调整前分别为独立董事王鲁琦、独立董事刘建雷、非独立董事刘东升;2025 年 8 月
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仍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王鲁琦、独立董事刘建雷、非独立董事宋民松,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鲁
琦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共计召开了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初审报告。
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审议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债权投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况与年审会计师进行进场前的事前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
前,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兴华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
体策略、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靠,不存在虚假记载,公允反映公司生产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初审财务报告提
交中兴华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中兴华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生
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年度审计。年度审计结束后,中兴华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
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关联方的资
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本
次年报审计中,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四、履职情况总结
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
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地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