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99 名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18 名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 11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或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或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
授首次授予部分或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