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18: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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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223,340,871.50元,2025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90,727.5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4,935.3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
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501,192.43元。
  根据2025年度盈利状况及公积金余额情况,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
户股份988,900股后250,757,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268,943.38元;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
行相应调整。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268,943.38    11,284,096.80    12,587,125.46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研发投入(元)        21,732,753.47   21,181,319.69    18,921,240.99
      营业收入(元)        90,849,407.39   92,147,310.26    101,740,261.4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0,140,165.64 元,高
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
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8,559.79万元、
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
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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