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6 年 4 月 1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2.4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170,00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3%
实际回购金额 2,503.7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97元/股~12.27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2025 年 7 月 15 日,
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12.42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尖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临 2025-014)、《尖峰集团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 2025-03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尖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临 2025-050)。
(二)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17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回购最高价格 12.27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97 元/股,回
购均价 11.5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503.79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专项贷款),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尖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5-014)。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44,083,828 100.00 412,900,594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2,170,000 0.53
股份总数 344,083,828 100.00 412,900,594 100.00
注: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34,408,382.80 元,转增 68,816,766 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 344,083,828
股增加至 412,900,594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7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0.53%,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
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