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作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缆”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2,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0 元,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58,8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518Z003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
情况进行的调整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
。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资金金额
合计 43,908.49 40,071.28 7,075.64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8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1.80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
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
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80 亿
元、期限 12 个月计算,预计可使公司节省 540.00 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3.00%测算)的利息支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
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同时,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宏 成 燕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