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段礼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一方面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
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合规运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
见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则中关于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段礼乐,男,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教师、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等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
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
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不存在无故缺
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
独立董 本年度应参加 本年度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加股东会次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段礼乐 8 8 否 2 2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提名委员会 1 1
慎客观、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会议召开前,认真仔细审阅了
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
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本人认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易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3)会议表决情况
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2025
年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机构保持沟通,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
对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有效监督
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将切实可行的建议反馈给公司管理层,维
护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增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五)现场工作情况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现场考察及与公司各部门人员沟通交流等
方式,积极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外部环境变化,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提供资料及时、详细,就相关事项对公司进行问询时,均得到了及时、认真的回
复,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充分保证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实际发生情况、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等进行了严格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均是
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定期报告审核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告及其他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本人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
情况汇报,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持续、有效沟通。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尽职尽
责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其专业能力、诚信履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公司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
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能够促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
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
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5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
合和全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段礼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