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兰田先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18: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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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兰田,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担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张兰田,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天津
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零碳在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股
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委员会委员、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祺(中国)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 1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我均经过审慎思考后投出同意票;
期间,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任何会议的情况,也未曾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
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本年度应参加
                                                                列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会议次数
     张兰田          1             0             1      1           0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了上述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该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关于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按时参加了上述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关于提名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我始终对财务报表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持高度关注,并持续监督其建
立、完善与执行情况。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维持高效沟通,密切关注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
积极督促审计进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全力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细致审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高度关注与中小投资者的
沟通,主动参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并监督上市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执行信息披露事务。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较短,未到公司现场工作,但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契机,通过会谈、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
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络,及时掌握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
执行进展。同时,本人重点与公司领导就以下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与交流:一是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规划,尤其是在欧美关税贸易壁垒加剧的背景下,公司拓展海外业务的具体举措,并
对境外子公司发展情况予以高度关注;二是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情况;三是公司与上
市公司监管及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监管部门关注、指导及督促事项的整改
是否及时、到位;四是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具体思路与措施,以及劳动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开展情况;五是公司财务处理工作的客观性、公允性与透明度;六是公司面临的法
律风险及相应应对机制。
  于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以我积极且有效的协
作与支持,充分确保我享有与所有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使我得以获取充足资源
及必要专业意见,从而为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山
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的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五)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用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对
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拟聘任财务
负责人候选人曹原培先生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曹原培先生具备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l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同意《关于提名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聘任的审核意见。
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任免董事的情形。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
公司拟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同意《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提名的审核意见。
  (九)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对
公司拟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进
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l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同意本次会议
的全部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提名的审核意见。
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梁勇先生、宋战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原培先生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聘任陈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审议、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形。
  (十一)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同意《关于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
注销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勤勉尽职。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
  (十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形。
  (十三)其他情况说明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以认真和勤勉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审议各项议案时,我积极
与相关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深入理解议案的背景与细节,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以切实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管因换届原因,我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但我本人仍将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希望在新一届董事会
的领导下,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贡献更多的回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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