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以贵先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18: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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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以贵,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人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认真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于以贵,男,生于 1953 年,硕士。曾任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直升机研究室技术员,中国
飞行试验研究院人事劳动处副处长、处长,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副院长、党委书记,中国航
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培训部部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东爱飞客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出席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
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
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没有授权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任何会议的情况,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本年度应参加
                                                           列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会议次数
  于以贵        6              3           3       3           2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了该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时
参加了上述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的议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
加了上述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明。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关于公司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主动组织并按时参加了该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主动组织并按时参加了该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着日常工作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审计部日常工作、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在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积极
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认真听取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及时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规范性、财务状况及内控
制度的完善,确保年报及时、准确、高质量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各项议案,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
营管理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重点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严格遵守《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本人督促公司积极通过投资者交流会、网上业绩说明会、参加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活动、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深交所互动易问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
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六)现场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5 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
规范运作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相关方面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运营、
财务、投资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提醒公司注意防范相关风险。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充分保
障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确保我能够获取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
见。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充分保障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予以了充分重视,并能够给予及时回
复。
  三、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山东威达
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
议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与山东威达集团
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交易各方的经营发展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详细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
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
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
  (五)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用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曹原培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明燕女
士、杨桂军先生、刘友财先生、李铁松先生、梁勇先生、田铭扬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选举于以贵先生、黄宾先生、王立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
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收到董事田铭扬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田铭扬女士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
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
隋国志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明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梁勇先生、宋战
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原培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陈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标准,薪酬
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同意依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
  (十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形。
  (十三)其他情况说明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诚信与勤勉
的精神,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同时,本
人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于以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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